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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11-12 16:59:44 山东医疗卫生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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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现将2021年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的时间

2021年11月16日-11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方式

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13房间(山东省东昌府区湖南东路2号)

联系电话:0635-8535869

三、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面试人员应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办理时须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应聘人员放弃参加面试,应于11月18日下午16:00前向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

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并如实报告健康排查有关信息。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根据我省有关规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含递补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面试前7天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资格审查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3)。资格审查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必须是绿码,打开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并点击下方国务院行程卡查询栏,在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中输入手机号及验证码进行查询并向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示查询结果)、资格审查前48小时内检测机构检测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体温检测(体温检测不可超过37.2℃)、本人签字的《资格审查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进入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

1、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2、 资格审查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3、 工作经历证明表(同意应聘介绍信)

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1月12日

原标题:关于公布2021年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lccdc.cn/xwzx_13975/zxyw/202111/t20211112_3772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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