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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潍坊诸城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名简章

2021-05-20 14:27:01 山东医疗卫生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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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院招聘信息网为您整理了“2021年潍坊诸城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名简章”,具体事项请阅读下方公告。

诸城市妇幼保健院是集医疗、保健、预防、康复、教学、科研为一体,以妇科、产科、儿科为主,内科、外科、中医科齐全的三级乙等妇幼保健机构。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专业人员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范围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 有护士执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除外)。

5.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招聘程序与方法

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核、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法。请报名人员于2021年5月27日前扫码进“诸城市妇幼保健院护理招聘群”,报名人员需填写《诸城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上报《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二代身份证、护士执业证书(如果有)等证件的扫描件,报名信息提交方式将在群内公布。请密切关注群消息。

报名时间:自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

有关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

(2)计划人数和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3)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前一天或当天到诸城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科(办公楼15楼)领取准考证,考试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护理岗位应具备的基础知识。

2.面试

笔试结束后,以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答辩等方式组织。

①专业技能测试(60分)

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具备的基本技术和技能,方式为现场操作、演示或案例分析等。

②面试答辩(40分)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逻辑分析、语言表达、沟通交流等基本素质和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及格线为70分,70分以下不能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试成绩及录取人员名单在诸城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考务费50元,面试考务费为70元。

4.考试时间安排

因疫情关系,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所有事宜在“诸城市妇幼保健院护理招聘群”内发布,审核通过人员请密切关注群消息,错过群消息个人承担责任。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人员。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的考生中已落实就业单位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自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名单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的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和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从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通过诸城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公示,时间为7天。如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拟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确定聘用关系。

受聘人员为企业性质,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组织领导

整个招聘工作由诸城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诸城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 6569112(诸城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科)

监督电话:0536 6568932(诸城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科)

诸城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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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诸城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6HvB7soKXQG_w-I83jdr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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