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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聊城临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80人)职位表

2020-07-23 12:00:26 山东医疗卫生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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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有工作单位的(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应聘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试用期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

对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8年、2019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临清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完整公告:2020聊城临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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